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有关规定,现公示北京外国语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20-62833628。
附件:北京外国语大学等高校在广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有关规定,现公示北京外国语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20-62833628。
附件:北京外国语大学等高校在广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