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1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公示 – Copy
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有关规定,现公示浙江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20-62833628。
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有关规定,现公示浙江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20-62833628。
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有关规定,现公示浙江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020-62833628。
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有关规定,现公示北京外国语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南方科技 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 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资格考生名单, 公示期 10天。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电话: 020- 62833628 。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 、 考试院 ) : 为做好我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位考生: 20 21 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以下简称实践考核)成绩将于 6 月 11 日 15 时 集中 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 3种方式查询: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全国在粤招生高等学校: 广东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 、 五中 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 , 全力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实落地。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今年招生的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有哪些? 答:2021年中高职院校继续开展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试点招生。经职业院校申报、省教育厅审核等程序,确定80所高职院校和275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在1612个专业点开展试点,试点院校、招生专业和计划见《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19号)。请广大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官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